
通知一:2026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各学院党委,校直各单位:
为不断提升我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水平,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根据《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建设方案》(校党字〔2018〕77号,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和《关于印发〈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校科发〔2025〕8号),经研究决定在本校范围内开展202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围绕《建设方案》设定的研究方向,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专题研究。
二、申报内容
(一)研究方向
申报者根据《建设方案》确定的研究方向和2026年度课题指南(见附件1)进行申报。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时,可围绕研究方向自主确定研究题目,也可直接以研究方向作为研究题目;申报共青团专项时,须从给定的选题中选定,不得自拟题目。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重点项目2项,每项资助3万元,自立项之日起,研究周期为三年。重点项目原则上侧重理论研究。
2.一般项目9项,每项资助1万元,自立项之日起,研究周期为两年。一般项目可以侧重理论研究,也可进行校本应用研究(如“大别山道路”)或思政、党建研究等。
3.共青团专项2项,每项资助1万元,自立项之日起,研究周期为两年。共青团专项应紧扣思想引领、基层团建、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领域,找准小切口,突出成果的实践性与应用性,使其能够切实服务于学校具体工作。
【注:已获本研究中心重点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再资助重点项目。】
三、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为我校从事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职工(包括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党政管理干部及热心理论研究的相关学院教师等)。
2.课题负责人应能实际从事课题研究并承担课题研究;每位申报者限报1项,原则上不得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本次其他课题的申报,承担本研究中心往年课题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3.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一般项目。
四、申报办法及程序
1.请使用指定的《申报书》进行申报(见附件2)。
2.项目经费按安徽省和学校课题经费管理办法编制预算。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申报者须在此之前打印5份《申报书》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递交至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中心,并将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4.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五、立项与结项管理
1.研究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匿名通讯评审,然后组织专家会评,并在校园网公示后立项。
2.所立项目均需进行一次中期检查,未能按时结项的,经课题负责人申请,只能延期一年。
(1)重点项目:在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中文核心期刊、AMI核心期刊、省级及以上党报党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研究期内获得与本课题相关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或国家级教科研项目立项资助;或出版专著一部(正文部分在10万字以上)。
(2)一般项目:在本科学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中文核心期刊、AMI核心期刊、省级及以上党报党刊发表学术文章1篇;或在研究期内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文社科立项资助。
(3)共青团专项:在本科学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中文核心期刊、AMI核心期刊、省级及以上党报党刊发表学术文章1篇;或在研究期内获得省级及以上人文社科立项资助。
结项时要求论文正式发表或专著出版清样已出。结项的期刊论文和专著须以“安徽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在论文注释中写明“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26年度课题”及项目编号,发表于报纸上的论文须以“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
3.立项后先拨付资助总额的50%,验收合格后再拨付资助总额的50%;验收不合格将终止资助,项目验收不合格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本研究中心课题。项目结项后半年内应完成全部经费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联系人:钱玲
联系电话:17610719279
邮箱:aaumkszyxy@ahau.edu.cn
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办公室
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中心
2026年9月22日
通知二:关于2024年度重点项目结项验收和2025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立项主持人: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2026年9月起,中心将组织对2024年度重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对2025年度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及中检时间
2024年度重点项目和2025年度项目须在2026年10月2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若未能按时提交,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并需提交相应的延期申请材料。其中,2024年度重点项目申请延期结项,2025年度项目申请延期中检。
二、结项验收要求
1. 重点项目结项要求
要求至少发表1篇相关C刊论文,或2篇相关党报党刊论文,或4篇本科学报论文,或出版相关学术专著(10万字以上),或在研究期内获得与本课题相关的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资助。
2. 一般项目结项要求
要求发表1篇相关三类论文,或在研究期内获得与本课题相关的省级及以上社科项目立项资助。
结项时,论文须正式发表,专著须正式出版。以上结项材料中,期刊论文和专著须以“安徽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在论文注释中写明“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XX年度研究项目”及项目编号;发表于报纸的论文须以“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
三、需提交的材料
1. 结项验收材料
(1)《结项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列明成果名称、形式、发表/出版时间、期刊/出版社、作者排名、项目标注情况等;
(2)科研成果复印件,加盖所在学院或单位公章;
(3)省级及以上社科项目立项公示名单复印件,加盖所在学院或单位公章。
2. 中期检查材料
(1)《中期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列明阶段性成果名称、形式、发表/出版时间、期刊/出版社、作者排名、项目标注情况等;
(2)阶段性成果复印件,加盖所在学院或单位公章。
四、工作安排
1. 2024年度重点项目和2025年度项目主持人请根据以上要求按时提交相关成果,纸质稿(一式一份)提交至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中心。
2. 本研究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相关材料进行验收和中检,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联系人:钱玲
联系电话:17610719279
邮箱:aaumkszyxy@ahau.edu.cn
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办公室
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中心
202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