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农业大学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听旁听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全校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效,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校党字〔2020〕118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巡听旁听工作。
第三条 巡听旁听应当了解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运用和转化落实情况,重点看是否学习贯彻及时、是否学深悟透原文、是否结合实际进行交流研讨、是否形成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办法举措、是否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等。
第四条 巡听旁听工作由校党委宣传部统筹推进,会同相关部门在校内成立巡听旁听工作组,负责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巡听旁听工作,每年开展1轮。
第五条 巡听旁听工作组采取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方式,旁听中心组成员学习研讨交流情况,了解被巡听旁听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具体内容包括被巡听旁听对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情况、学习计划、组织保障、学习方式方法及学习质量等,对学习整体情况作出评估。
第六条 巡听旁听工作组成员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认真学习领会《安徽农业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文件要求,了解掌握被巡听旁听单位学习研讨主题的理论知识及相关情况。
第七条 学习情况评估需要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注重客观准确。根据前期了解特别是现场旁听情况,客观、准确评价,评价要言之有据、言之有物、言之有理。
(二)突出问题导向。重点帮助被巡听旁听单位发现制约学习质量提升的主要问题。
(三)坚持效果导向。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建议,着力解决问题、补齐短板、提升质量。
第八条 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重点聚焦以下可能出现的情形:
(一)学习主题不够聚焦,没有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内容,主题不够鲜明。
(二)学习原文不够深入,思考感悟、入脑入心不够,在领会精髓要义、把握精神实质上存在差距。
(三)调查研究不够充分,没有结合主题开展前期调研,有的虽然开展了调研,但是深度不够,存在浮于表面的现象。
(四)结合实际不够紧密,学习研讨偏空、偏虚,空泛表态多、干货实货对策少,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方面存在差距。
(五)工作措施不够扎实,部署要求多、办法对策少, 针对性、实效性、操作性不强。
(六)学习成效不够明显,存在学用脱节、学用两张皮的现象,重学习形式,轻学习质量,质量意识和效果意识不强。
(七)学习形式不够合理,比如,有的以专题讲座、辅导报告代替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有的没有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有的没有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有效结合,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不够等。
(八)学习渠道不够丰富,中心组成员学习研讨推动工作氛围不浓,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的主动性不高。
(九)学习管理不够规范,二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织直接责任人责任落实存在差距,中心组学习管理运行不够规范。
(十)制度执行不够有力,落实《安徽农业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存在薄弱环节。
(十一)存在的其他问题。
第九条 巡听旁听工作组需做好巡听旁听记录,及时汇总整理学习情况整体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被巡听旁听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情况和做法、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
第十条 党委宣传部根据各巡听旁听工作组上报的评价报告,向校党委报告一次,评比一次,向各二级党组织通报一次。做好归档工作,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党建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