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一:2025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各学院党委,校直各单位:
为不断提升我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水平,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根据《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建设方案》(校党字〔2018〕77号)(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关于印发〈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校科发[2025]8号),经研究决定在本校范围内开展202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围绕《建设方案》设定的研究方向,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专题研究。
二、申报内容
(一)研究方向
申报者根据《建设方案》确定的研究方向和每年度课题指南(见附件1)进行申报,也可按研究方向,自拟题目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重点项目3项,每项资助3万元,自立项之日起,研究周期为三年。重点项目原则上侧重理论研究。
2.一般项目5-10项,每项资助1万元,自立项之日起,研究周期为两年。一般项目可以侧重理论研究,也可进行校本应用研究(如“大别山道路”)或思政、党建研究等。
【注:已获本课题重点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再资助重点项目。】
三、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为我校从事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职工(包括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党政管理干部及热心理论研究的相关学院教师等)。
2.课题负责人应能实际从事课题研究并承担课题实施;每位申报者限报1项,原则上不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其他团队申报本次其他课题,承担本研究中心往年课题未结项者不得申报。
3.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一般项目。
四、申报办法及程序
1.请使用指定的《申报书》进行申报(见附件2)。
2.项目经费按安徽省和学校课题经费管理办法预算。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申报者须在此之前打印5份《申报书》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递交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中心,并同时将电子稿发送指定邮箱中。
4.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五、立项与结项管理
1.研究中心对申报材料通过匿名通讯评审后组织专家进行会评,并在校园网公示后立项。
2.所立项目均需进行一次中期检查,未能按时结项经课题负责人申请只能延期一年。
(1)重点项目:在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中文核心期刊、AMI核心期刊、省级及以上党报党刊累计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研究期内获得与本课题相关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或国家级教科研项目立项资助;或出版专著一部(正文部分在10万字以上)。
(2)一般项目:在本科学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中文核心期刊、AMI核心期刊、省级及以上党报党刊累计发表学术文章1篇;或在研究期内获得省级以上人文社科立项资助。
结项时要求论文见刊或专著出版清样已出。结项的期刊论文和专著须第一署名“安徽农业大学”,并在论文注释中写明“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25年度课题”及项目编号,发表于报纸上的论文须第一署名“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3.立项后先拨付资助总额的50%,验收合格后再拨付资助总额的50%;验收不合格将终止资助,项目验收不合格者三年内不得申报本研究中心课题。项目结项后半年之内应报销完全部经费,逾期不予报销。
联系人:崔老师(马院1007室)
联系电话:65786285
邮箱:aaumkszyxy@ahau.edu.cn
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办公室
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中心
2025年9月4日
通知二:2023年度(重点项目)、2024年度(一般项目)项目验收
及2024年度重点项目中检工作通知
各立项主持人: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通知要求,自2025年9月起,中心将组织对2023年度重点项目以及2024年度一般项目开展验收、对2024年重点项目开展中检工作。所有结项项目,本中心将统一发放结项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1.2023年重点项目在2025年9月30日之前提交结项材料,若未能按时提交,原则上可申请延期一次,并截止2025年12月31日,同时需提交延期结项申请材料;
2.2024年一般项目均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逾期将作撤项处理。
二、主要验收内容
1.重点项目:要求至少发表1篇相关二类论文,或1篇相关党报党刊论文及1篇相关三类论文,或3篇相关三类论文,或在研究期内获得与本课题相关的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资助。注:相关学术专著(10万字以上)视为二类论文。
2.一般项目:要求发表1篇相关三类论文,或在研究期内获得与本课题相关的省级及以上社科项目立项资助。
3.“形势与政策”课专项:要求规定分学期提供本专题具有一定创新性和针对性的授课课件和专题讲稿。
结项时要求论文见刊或专著已出版。以上结项材料的期刊论文和专著须第一署名“安徽农业大学”,并在论文注释中写明“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XX年度研究项目”及项目编号,发表于报纸的论文须第一署名“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三、需提交的材料
1.科研成果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学院或单位公章;
2.省级及以上社科项目立项公示名单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学院或单位公章。
四、工作安排
1.2023年度重点项目和2024年度一般项目主持人请根据以上要求按时提交结项成果,纸质稿(一式一份)提交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中心。
2.本研究中心将组织结项成果材料验收,并将对结果予以公示。
联系人:崔老师(马院1007室)
联系电话:65786285
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办公室
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中心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