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一:2023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各学院党委,校直各单位:
为不断提升我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水平,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根据《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建设方案》(校党字[2018]77号)(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关于印发〈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课题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校科字[2019]8号),经研究决定在本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及其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建设方案》设定的研究方向,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专题研究。
二、申报内容
(一)研究方向
本次招标课题可根据《建设方案》设定的研究方向及申报指南(见附件1)进行申报,也可在符合研究方向及其选题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重点项目2项,每项资助2万元,自立项之日起,研究周期为两年。
2.一般项目18项,每项资助0.5万元,自立项之日起,研究周期为一年。
【注:从2023年始,已获本课题2次重点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再资助重点项目。】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者为我校从事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职工(包括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党政管理干部及热心理论研究的相关学院教师等)。
2.申报者须能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原则上不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其他团队申报本课题,所列课题组成员需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研究中心往年项目未结项者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四、申报办法及程序
1.请使用指定的《申报书》进行申报(见附件2)。
2.项目经费按安徽省和学校课题经费管理办法预算。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申报者须在此之前打印5份《申报书》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递交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中心,并同时将电子稿发送指定邮箱中。
4.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五、立项与结项管理
1.对申报者递交的申报材料组织学科评审组评审,择优立项并在校园网及时公布立项名单。
2.重点项目中检一次。
(1)重点项目:要求至少发表1篇相关二类论文,或1篇相关党报党刊论文及1篇相关三类论文,或3篇相关三类论文,或在研究期内获得与本课题相关的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资助。
(2)一般项目:要求发表1篇相关三类论文,或在研究期内获得与本课题相关的省级及以上社科项目立项资助。
注:相关学术专著(10万字以上)视为二类论文。
结项时要求论文见刊或专著已出版。结项的期刊论文和专著必须第一署名“安徽农业大学”,并在论文注释中写明“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23年度研究项目”及项目编号,发表于报纸上的论文须第一署名“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所有发表的相关二类论文如需版面费,将额外资助50%的版面费(最高资助不超过3000元),专著出版时额外资助10000元。
3.中期检查不合格将终止资助,项目验收不合格者作撤项处理且三年内不得申报本研究中心课题。
联系人:王楠
联系电话:18795975826
邮箱:1625035526@qq.com
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办公室
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中心
2023年5月26日
通知二:2021年度、2022年度(一般项目)项目验收
及2022年度重点项目中检工作通知
各立项主持人: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通知要求,自2023年6月起,中心将组织对2021年度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以及2022年度一般项目开展验收、对2022年重点项目开展中检工作。所有结项项目,本中心将统一发放结项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1.2021年重点项目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提交结项材料,若未能按时提交,原则上可申请延期一次,并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同时需提交延期结项申请材料;
2.2021年一般项目、2022年一般项目均须在2023年6月3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逾期将作撤项处理。
二、主要验收内容
1.重点项目:要求发表1篇相关二类论文,或1篇相关省级党报党刊论文且1篇相关三类论文,或3篇相关三类论文;或出版相关专著1部(正文部分在10万字以上),或在研究期内获得与本课题相关的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资助;
2.一般项目:要求发表1篇相关三类论文,或在研究期内获得与本课题相关的省级及以上社科立项资助。
以上结项材料的期刊论文和专著须第一署名“安徽农业大学”,并在论文注释中写明“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XX年度研究项目”及项目编号,发表于报纸的论文须第一署名“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三、需提交的材料
1.科研成果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学院或单位公章;
2.省级及以上社科项目立项公示名单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学院或单位公章。
四、工作安排
1.2021年度项目和2022年度一般项目主持人请根据以上要求按时提交结项成果,纸质稿(一式一份)提交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中心。
2.本研究中心将组织结项成果材料验收,并将对结果予以公示。
联系人:王楠
联系电话:18795975826
邮箱:1625035526@qq.com
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办公室
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中心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