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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马克思主义学院部分空缺科级干部岗位选任工作的通知

稿件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2日 阅读量:

各党支部,各教研部、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学院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安徽农业大学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安徽农业大学科级干部选任及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学院范围内开展部分空缺科级干部岗位选任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坚持事业发展需要与人岗相适相结合原则。

二、选任岗位及人数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办主任(学工组长)1名

三、任职资格与条件

选任人选必须符合《安徽农业大学科级干部选任及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

四、选任程序

1.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2.资格审查。学院党委会同党委组织部纪委办、人事处,对民主推荐产生的初步人选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确定考察对象。学院党委综合考虑工作需要、人选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民主推荐和征求意见等情况,研究确定拟提任的考察对象人选

4.组织考察。学院党委组织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按照干部选任有关规定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5.研究决定。根据组织考察情况,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提任的岗位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学校下发文件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五、工作纪律与要求

1.要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和奋发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

2.干部选任实行全程纪实。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干部选拔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

院纪委:65786997、my@ahau.edu.cn

党委组织部:65786101zuzhibu@ahau.edu.cn

纪委办:65785630、jw@aha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

2026年3月2日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