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2022年度项目申报、2018-2020年度项目
验收清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一:2022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各学院党委,校直各单位: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不断提升我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水平,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根据《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建设方案》(校党字[2018]77号)(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关于印发〈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课题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校科字[2019]8号),经研究决定在本校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建设方案》设定的研究方向,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专题研究。
二、申报内容
(一)研究方向
本次专项可根据《建设方案》设定的研究方向及其选题范围进行申报(见附件1),也可在符合研究方向及其选题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重点项目2项,每项资助20000元,自立项之日起,研究周期为两年。
2.一般项目15项,每项资助5000元,自立项之日起,研究周期为一年。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者为我校从事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教职工(包括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党政管理干部及热心理论研究的相关学院教师等)。
2.申报者须能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原则上不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其他团队申报本专项,所列课题组成员需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研究中心往年项目未结项者不参加本次申报。
四、申报办法及程序
1.请使用指定的《申报书》进行申报(见附件2)。
2.项目经费按安徽省和学校课题经费管理办法预算。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申报者须在此之前打印5份《申报书》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递交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中心,并同时将电子稿发送指定邮箱中。
4.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五、立项与结项管理
1.对申报者递交的申报材料组织学科评审组评审,择优立项并在校园网及时公布立项名单。
2.重点项目进行一次中期检查,一般项目直接验收。
(1)重点项目:要求发表1篇切题CSSCI期刊论文或1篇切题二类论文且2篇切题三类论文,或出版切题专著1部(正文部分在10万字以上)或在研究期内获得与本课题相关的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立项资助。
(2)一般项目:要求发表1篇切题三类论文,或在研究期内获得与本课题相关的省哲学社科规划项目立项资助。
结项时要求论文见刊或专著出版清样已出来。结项的期刊论文和专著必须第一署名“安徽农业大学”,并在论文注释中写明“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22年度研究项目”及项目编号,发表于报纸上的论文须第一署名“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所有发表的切题二类论文如需版面费,将额外资助50%的版面费(最高资助不超过3000元),专著出版时额外资助10000元。
3.中期验收不合格将终止资助,项目验收不合格者作撤项处理且三年内不得申报本研究中心课题。
联系人:王楠
联系电话:18795975826
邮箱:1625035526@qq.com
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办公室
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中心
2022年5月26日
通知二:2018-2020年度项目验收清理工作通知
各立项主持人: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通知要求,自2022年5月起,中心将组织对2018-2020年度立项开展验收清理工作。所有结项项目,本中心将统一发放结项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时间
1.2018-2019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应用项目),在6月10日之前提交结项材料申请(不包含已结项项目),逾期将作撤项处理;
2.2020年度项目:(1)重点项目在2022年7月1日之前提交结项材料,若未能按时提交,原则上可申请延期,但最晚不迟于2022年12月31日,同时需提交延期结项申请材料;(2)一般项目、应用项目必须在2022年7月1日前提交结项材料,逾期将作撤项处理。
二、主要验收内容
1.重点项目:要求发表2篇切题二类论文,或1篇切题二类论文且2篇切题三类论文,或出版切题专著1部(正文部分在10万字以上),或在“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1篇1500字左右相关理论文章,或在研究期内获得与本课题相关的国家社科基金立项资助;
2.一般项目:要求发表2篇切题三类论文,或在《中国教育报》《安徽日报》《江淮》等部省级党报党刊发表1篇切题2000字左右理论文章,或在研究期内获得与本课题相关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立项资助;
3.应用项目:要求提供一份10000字以上切题的研究报告,或发表1篇切题三类论文,或在当年获得与本课题相关的省级人文社科项目立项资助;
以上结项材料的期刊论文和专著须第一署名“安徽农业大学”,并在论文注释中写明“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XX年度研究项目”及项目编号,发表于报纸的论文须第一署名“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或“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安徽农业大学研究基地”。
三、需提交的材料
1.科研成果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学院或单位公章;
2.省级及以上人文社科项目立项公示名单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学院或单位公章;
3.研究报告(附查重报告),并加盖学院或单位公章。
四、工作安排
1.各年度项目主持人请根据以上要求按时提交结项成果,纸质稿(一式一份)提交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中心。
联系人:王晶晶
联系电话:18100507805
邮箱:354631922@qq.com
2.本研究中心将组织结项成果材料验收,并将对结果予以公示。
安徽农业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办公室
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中心
2022年5月26日